2020届各班学生:
我校2020年优秀本科生免试推荐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已经开始,根据《湖南中医药大学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通知》有关规定,现将学院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申请条件
(一)基本条件
1.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[不含专升本、第二学士学位、定向培养(免费医学生)、独立学院学生]。
2.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;遵纪守法,道德品质好;勤学敬业,富有上进心和团结合作精神;身心健康,符合报考研究生的体检标准。
3.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达425分以上(含425分)。第一外语为其它语种的,需提供等同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的成绩证明。
4.在校学习期间,前4年(非医学专业按前3年)课程成绩在本专业同年级同学中名列前5%;学术研究兴趣浓厚,有较强的创新意识、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。
5.申请本校跨学科、跨学院推荐的学生,须对跨专业有特殊学术专长,如在相关公开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,或参加过相关学科科研活动并取得科研创新成果,或取得相关主干课程突出成绩等。
6.无考试舞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行为。
7.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的记录。
特别注意:申请攻读中医(含中西医结合)、临床医学或口腔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(专业代码以1057、1051或1052开头),只限毕业时将被授予医学学士学位的考生(即符合报考对应类别医师资格的条件,具体参见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、教育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《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(2014版)》的通知【国卫医发﹝2014﹞11号】)。
(二)破格条件
若推免生具备基本条件中1、2、5、6和7,且在校学习期间,前四年(非医学专业按前3年)课程成绩在本专业同年级同学中名列前30%,不具备3或4中之一;但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,可以破格推荐,占各学院上报名额。
1.参加政府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(含挑战杯)获国家级二等奖以上(含二等)且排名第一;或获省级金奖(含大学生英语竞赛获特等奖)且排名第一。
2.以第一作者在专业相关SCI或EI刊物发表专业学术论文1篇或1篇以上者。
3.获得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且排名第一。
(三)符合基本条件但自愿放弃推免资格者,须签署书面放弃协议,考生签名后学院盖章;排名在其后的学生按照学科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。
(四)推免生可以跨学院跨学科推荐,占用学生所在学院推荐名额。
二、组织机构及职责
(一)学校管理
1、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全校推免生遴选工作全面负责。
2、学校教务处学籍与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。
3、学校教务处、研究生院、科技处、学生处、校团委及各二级学院等部门协助作好遴选工作,凡涉及学生成绩、获奖证书、各种成果奖励认定的必须有经办科室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。
4、学校纪检监察室负责对推免生遴选工作实施监督。
(二)二级学院管理
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。
组长:晏峻峰
副组长:钟艳、丁长松
成员:刘伟、肖晓霞、辛国江、瞿昊宇、李晟
实行组长负责制,全面负责本单位的遴选工作,并受理质疑和投诉。学院纪检干事全程参与到推免生遴选工作中并发挥监督作用。
三、推荐指标分配
今年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名额为72人,各学院计划分配指标如下:
专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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计划分配人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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计算机科学与技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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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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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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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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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学信息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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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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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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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人(含破格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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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复试方案及拟推荐名单确定
1.符合条件的推免生,由各学院组织申报,准备相关材料。(凡需要签字盖章的成绩单、证书等请9月10-12日到教务处、校团委进行认定;SCI论文原件及复印件由科技处审核,并要求上交论文PDF格式的电子版。
2.学院根据下达的推荐指标对符合条件的申报者材料进行初审,所有材料一式两份,于2019年9月12日11:00前交学院学生科,需提交的材料如下(相关表格见附件):
①完整、认真填写的《湖南中医药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》;
②个人陈述1份(用大约2000字介绍申请人思想政治表现情况、本科专业背景、学习情况、在校期间参加社团组织或社会活动情况、对本学科领域的了解和认识);
③本科正式成绩单1份(在各学院学生科打印、盖章后,至教务处加盖教务处学籍与考试中心成绩专用章) ;
④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证书复印件1份(由学院审核并加盖公章);
⑤学术科研成果及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(由相关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)。
⑥湖南中医药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汇总表1份(以学院为单位汇总,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)。
3.9月13日前学院组织对推免生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查、评议,确定复试名单,并在各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。
4.9月16日进行复试(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)。
复试方式为面试,考核综合素质,着重考核考生在专业方面是否具有较好的基础,是否具有培养前途,同时考核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以及事业心、责任感、纪律性(遵纪守法)、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等。突出对考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考察。
复试由各相关学院统一成立专业复试小组,一般面试时间为半小时,可口试、笔试相结合,具体形式可参照研究生复试流程由复试小组确定。当场考核、当场打分、并当场公布打分结果。
5.推荐名单的确定
面试结束后,根据综合素质考核得分,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推荐名单。并以学院为单位将推荐名单上报至教务处学籍与考试中心(二办公楼108室),推免生名单在9月17日进行网上公示。
五、2020年推免工作日程表(9月9日-9月17日)
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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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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负责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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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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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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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务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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材料审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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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10-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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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务处、科技处、校团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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递交初选名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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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12日(16:00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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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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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选名单公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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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1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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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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复试并确定推荐名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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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16日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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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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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荐名单公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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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1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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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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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如有疑难问题,请联系学院学生科、科教科
联 系 人:李晟(学生科) 电话:0731-88458181
瞿昊宇(科教科) 电话:0731-884581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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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9月9日